第一条 为规范国铁商城(以下简称商城)商户经营行为,加强商品价格管理,创造公平、诚信的商城交易环境,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商城按照日、周、月、季度开展商户商品价格抽查及监控,与同期社会主流电商商城中自营或者官方旗舰店中的同品牌同规格商品的网上报价(同期社会主流电商进行618、双11大型促销活动降价优惠的除外)等参照价格进行比对,对违反商户与商城运营方(国铁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中价格约定的行为,按照《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附件2中《采购人权益保障服务条款》第四条“乙方出现违反本协议,超出约定商品价格销售商品的,乙方承诺应退还超出部分,并向采购人支付订单金额10%违约金,甲方同时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按每订单200元计算”(以下简称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条 商城鼓励采购人随时进行商品价格比对,及时发现违反商户与商城运营方(国铁物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中价格约定的行为,并将相关证明举报给商城运营人员。经商城运营人员核实后,按照《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相关条款对商户进行处理,对发现人进行奖励。对于采购人举报的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批发价格等情况,商城运营方将及时核实,如情况属实,将协调商户进行价格调整,调查期间,商城可对价格异议商品采取临时下架等处理措施。
第四条 商城每日通过比价工具对上架商品进行价格比对,并形成价格抽查及监控报告。
第五条 商城每周汇总价格比对结果,形成价格抽查及监控报告,按《国铁商城商户入驻协议》相关条款处理,并对价格违约频次较多的商户进行警告。
第六条 商城每月汇总价格比对结果,形成价格抽查及监控报告,对价格违约频次较多的商户,要求作出书面说明。
第七条 商城每季度汇总价格比对结果,形成价格抽查及监控报告,对价格违约频次和金额较多的商户,进行约谈处理并公示。
第八条 采购人可将发现的价格违约行为证明(文字说明、商城商品价格截图、同期社会主流电商同款同规格型号商品价格截图等),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电子邮件地址为gtscyy06@cric-china.com.cn)发送给商城运营人员。
第九条 商城对采购人发现的价格违约行为如实记录,并尽快组织核实,对发现的同一商户同种商品价格违约行为合并处理,并奖励最先发现人。
第十条 商城经营者将保留适时修订本规则或制定补充文件并公示的权利,修订后的规则或相关补充规则于公示内容指定日期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本规则对商城相关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商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商城有权协商处理。但商城对商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户在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商城运营方(国铁物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第十二条 本规则由国铁物资有限公司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 本规则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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